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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远县大柘镇梅青路原鱼苗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(第一阶段)公示稿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平远县大柘镇梅青路原鱼苗场地块。
占地面积:1840m2。
地理位置: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,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5.899023°、 N 24.588685°。
土地使用权人:平远县土地储备中心。
地块土地使用现状:闲置空地。
用地规划:二类居住用地。
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:梅州市yp街机科技有限公司。
调查缘由: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。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
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1月。
项目地块历史沿革清晰,项目地块原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,1958年左右用作平远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鱼苗场宿舍及办公楼,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平远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, 2023年5月项目地块内原鱼苗场宿舍及办公楼被拆除。2023年9月移交给平远县土储中心。项目地块历史及现状上不涉及工业生产加工、工业废水储存处理、工业固废储存处理处置、规模化养殖等活动,项目地块内历史及现状不涉及潜在污染源。
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地块为大柘镇河岭村住宅区、平远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鱼苗场水塘,九十年代至今基本无变化,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生产加工、工业废水储存处理、工业固废储存处理处置、规模化养殖等活动,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。
三、调查结论
项目地块历史上为住宅用地,历史及现状(一)不涉及工矿用途、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、工业废水污染,(二)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,(三)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、利用、处置活动等,或固废堆放与倾倒、固废填埋等,(四)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,(五)不存在历史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地块有污染风险,(六)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,如小作坊加工、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,(七)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明显污染迹象,(八)地块周边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很小。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不属于污染地块,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无需进行后续采样工作。